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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券支付

一、激活电子券的方法

 1、如您接收到我行预制派发的电子券序列号及密码,请您在激活期限内登录融e购商城,通过“我的融e购-我的电子券-激活电子券”功能将预制券激活。目前,针对同一活动发放的预制券,每位客户仅可激活一张。请您按照页面提示输入序列号和密码,点击“激活”按钮即可。激活成功后,您可按照查询电子券的方法,查看电子券种类、有效期等详细信息,并请您在电子券有效期内尽快使用。

  2、如您接收到商城直接派发的电子券,您无需激活,即可查询、使用该电子券。 

、查询电子券的方法

  1、请您登录商城后点击页面上方的“我的融e购”。

 

  2、进入“我的融e购”页面后,请您点击页面左侧的“我的电子券”。

 

 

 3、 点击后您可看到您的电子券信息。券面上会显示电子券的类型、面额等内容。您可分别点击“通用券”、“商户券”、“定向券”及“手机专享通用券”(“手机专享通用券”仅支持客户通过融e购手机客户端下单并支付时使用)查看各类电子券的持有情况。

  4、点击券面上的“查看电子券详情”,可展示该电子券的详细信息。

 

、使用电子券支付的步骤

       您选择商品下单后,进入提交订单页面(目前提交订单页面,系统将自动匹配可使用电子券),电子券支付支持找零,在支付成功后,可通过“我的融e购 > 我的电子券”查询找回的电子券。找回的电子券除面额以外的所有属性与原电子券保持一致,可继续使用。(注:满用券不支持找零。)

      如在提交订单页面选择电子券抵扣并点击“去支付”后未完成付款,此部分电子券金额暂时无法用于抵扣其他订单金额,在您取消该笔订单或订单自动关闭后电子券将实时退回您的账户。如果券的面额大于订单金额而需要找零,且客户最终不支付订单而取消订单后,若找零的电子券未使用支付,该电子券不会再被拆分为订单金额和找零金额的两张券,而是直接显示为券的完整面额的一张券。

四、个人客户电子券平台使用规则

1.本规则所称的电子券,是指中国工商银行电子商务平台通过自行领用、激活、平台发放等形式获取可用于抵扣待支付商品金额的代金券。电子券只能在我行电子商务平台使用。

2.电子券根据使用范围可分为通用券、定向券和商户券三种类型,通用券可以在我行电子商务平台开通“支持商城通用券”的商户中使用,是目前使用范围最广的电子券;定向券需在我行电子商务平台制定商户中使用;根据使用规则可分为满用券和非满用券两种类型,满用券需在订单金额满足一定金额条件后使用(满用券不支持找零,申请全额退款则满用券可退回,申请部分退款满用券不退回),非满用券使用没有订单金额等限制条件约束。

3.电子券需要在有效期内使用,过期作废。

4.客户使用非满用电子券可进行部分面额支付,电子券支付支持找零,生成新的电子券除面额以外的所有属性与原电子券保持一致,券面金额精确到0.01元,若一张电子券在多笔订单中使用后找零,其中一笔订单退款后的电子券会与找零的电子券合并。

5.电子券不可用于支付金融产品,不可用于抵扣运费,促销活动是否支持电子券支付请以活动实际页面显示为准。

6.客户在一个订单中不论使用渠道,只能使用一张电子券(通用券或定向券),当客户有电子券时下拉框中默认选中一张电子券,若客户不希望使用该电子券支付,可以手工选择其他电子券。

7.将买家支付的现金、积分、电子券以及e福礼按照订单中各个商品的金额分摊在商品上。买家在申请退某个商品时,将分摊在该商品上的现金、积分、电子券以及e福礼进行退回。若买家申请退款的商品退款为部分退款时,则按照现金、积分、e福礼、平台券,商户券的顺序退回给买家。

8.电子券支持部分或全额退款,但须商户确认退款操作完成后退回,商户完成退款时,如未到电子券有效期,则退回电子券的有效期、使用范围等属性与原电子券保持一致;如客户申请退款时电子券未过期,但商户完成退款时已过期或为有效期截止当日,退回电子券的有效期自退回之日起顺延7天,属性与原电子券一致;如客户申请退款时电子券已过期,则退回电子券有效期不顺延。使用满用券的订单申请全额退款时,满用券支持退回。

9.电子券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出售或转让,不可兑换现金。如经发现并证实的,该券将予以作废处理。

10.电子券只限于供普通消费者使用,如发现有经销商使用优惠券,我行有权立即取消订单并做相关处理。

11.本规则为工银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管理规则的组成部分,由我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予以解释。若本规则根据法律规定或业务需要进行调整、修改,我行将及时在电子商务平台予以公告。

12.通用券暂时不支持在金融类、机票类及部分虚拟商品类商户使用,具体使用范围以实际支付情况为准。

13.电子券支付的商品金额不开具发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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